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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南通商会秘书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8-05-12镇江南通商会秘书处工作职责
根据商会《章程》规定,经理事会研究,赋予秘书处下列工作职责: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二.组织编制并实施中长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协调各活动小组和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四.提名副秘书长及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人选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
五.决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六.文件制作收发及档案管理;
七.办公物资的采购、保管与使用登记;
八.负责会费收取与管理,做好日常费用支出的报销工作;
九.印章的保管与使用登记;
十.车辆的使用、保管、年检、维修;
十一.来宾、来访的接待;
十二.办公、会议、生活及活动场所的卫生保洁;
十三.其他日常事务的处理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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